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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工作人员简章(5人)

2021-04-19 18:17:49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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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工作人员5名(详见《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6:00;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8日16: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聘岗位和招聘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计划表》上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4月23日11:00至4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1年4月2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4月26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确认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28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2021年4月29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rskszxkw@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2021年青岛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免笔试的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无需缴费。

(4)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初审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26日每天上午11:00、下午16:00公布两次。

(5)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4.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暂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 A4 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21 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4月23日之前取得)。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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