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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大变身

2021-07-10 18:47:32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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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师招聘考试中,教育法律法规是一个常考点,我们不仅要学会辨别混淆点,同时也需要紧随法规政策的发展步伐,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它都发生了哪些变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条

修改后: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修改前: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

修改后: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修改前: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

修改后: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修改前: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条

修改后: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修改前: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七条

修改后: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修改前: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接下来让我们做做题检验一下吧!

【判断题】《教育法》规定: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

【答案】×。解析:《教育法》第七条规定: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所以该题错误。

【多选题】为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国家必须坚持以( )为指导。

A.马克思列宁主义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E.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答案】ABCDE。解析:《教育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所以该题选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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