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家能够更好的提早备考山东教师招聘考试,山东中公教师招聘网小编特整理了山东教师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资料,今天给大家带来“2021山东教师招聘考试: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预祝大家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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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教师招聘的常考知识点,考查题型主客观题目都有,主要是客观题备考为主。需要大家必须识记并理解应用的,下面给大家进行详解,以帮助各位考生正确解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7条规定:
教师的权利 | ||
教育教学权 |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 例如:不让老师上课,或者不让开展教育实践,都是侵犯了教育教学权 |
科学研究权 |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 例如:王老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之余,参加学术沙龙,讨论研究教育前沿问题 |
指导评价权(管理学生权) |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 例如:教师在期末考试中公平公正给学生打分 |
获取报酬权 |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 例如: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
民主管理权 |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 例如:某个老师给学校提出建议,但是领导说这跟你没关系,你上好课就可以了,侵犯了民主管理权。 |
进修培训权 |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 例如:参加教师全员培训 |
二、难点辨析
教师权利中,还需要大家注意教育教学权、指导评价权的地位:
1.教育教学权——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
2.指导评价权——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主导作用相对应的一项特定权利。
学完教师的权利,我们再一起学习教师的义务,考生能够进行简单的识记即可。
《教师法》第二章第8条对教师的义务作出了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接下来做几道题看看大家是否真正理解
1.教师最基本的权利是( )。
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权 C.管理学生权 D.获取报酬权
答案:A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是每个教师的( )。
A.权利 B.义务 C.责任 D.使命
答案:A
3.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主导作用相对应的一项特定权利是( )。
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权 C.管理学生权 D.进修培训权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