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1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99人)

2020-12-31 16:58:40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2017〕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聊城市教育和和体育局直属学校“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类:“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详见附件4)。

类:①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②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和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国内重点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5)。③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1年QS排名前200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名单以官网公布为准)。

类: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5.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6. A、B类: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C类:年龄在40周岁以下(时间节点以公布报名时间为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报名、学校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考试先组织A类、B类报名,C类报名时间在聊城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9:00—2021年1月13日16: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0kb),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荣誉证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压缩成文件名为“报名单位+姓名+报名岗位”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月11日11:00—2021年1月14日12:00

《2021年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后和报名期间,招聘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初审通过者,邮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审查。

A类和B类不设开考比例。面向C类招聘的岗位中,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学校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学校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A类和B类岗位现场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1月15日9:00—1月16日17:00

审查地点:见附件3

应聘A、B类岗位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学校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5张(要求:须与邮箱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应聘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时未发放学历毕业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到证(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书等;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0、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A类和B类岗位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在资格审查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