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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长岛综合试验区招聘党校和中小学教师简章(14人)

2020-10-29 13:52:2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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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长岛综合试验区公开招聘党校和中小学教师14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10月29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不含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中小学岗位由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并每日在长岛政府网站公布相近专业,党校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认定并每日在长岛政府网站公布相近专业。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0月28日(含)之前取得。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不含区工委党校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应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①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②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③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④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至2020年11月10日下午16点结束,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下载《2020年长岛综合试验区公开招聘党校和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同时将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以电子版照片的方式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中小学岗位考生发送至;党校岗位考生发送至。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2。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网报邮箱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报名人员。

(二)现场报名

未进行网上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参加。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现场报名地点:(1)党校岗位:长岛综合试验区工委党校办公室(解放路17号);(2)中小学岗位:长岛综合试验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二楼政工科(县府街175号原长岛教育体育局)。

(三)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对网上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1月11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岗位经研究招聘计划可调整到本单位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5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准考证待现场资格审查时统一发放,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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