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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55人公告

2020-10-26 18:21:4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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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合格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照考试成绩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岗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七、考察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九、公示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管理使用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正式到岗前,将由威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与各招聘单位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威海市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威海市教育局和聘用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十一、政策措施

(一)补贴补助。按照《中共威海市委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威发〔2018〕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津贴,对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2000元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配偶安置。聘用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入学。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威海市教育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报考人员在聘用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或查阅指定微信群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及考生身体健康,考生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时,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落实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其中非东北师范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本校学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点及面试考点时须提交个人签字的《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和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遇有特殊情况须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进一步处理。

本公告由威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单位网址和咨询电话:

威海市教育局

山东省文登师范学校

山东省威海艺术学校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威海市第一中学

威海市第二中学

威海市第三中学

威海市第四中学

威海市实验高级中学

威海市特殊教育学校

威海市教育实验幼儿园

威海市市级机关幼儿园

点击下载:

附件:1. 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2.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报名表.docx

威海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6日

原标题: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急需短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weihai.gov.cn/art/2020/10/26/art_54204_2424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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