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科圣墨子·工匠鲁班”的故里——山东省枣庄市。京沪铁路、京沪高铁、京台高速公路、岚曹高速公路等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经过近5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形成了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留学生教育和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的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是枣庄地区唯一的一所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目前占地面积1142亩,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教职工1300人,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为提升办学规模和层次,学校目前正在建设新校区,新校区占地面积约1885亩。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3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8.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和《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并将《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word格式)和《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个人简历的电子版(PDF格式)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教师1+硕士研究生+山东大学+李**”。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
①《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②《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
③身份证扫描件;
④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聘岗位有本科学历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符合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名材料经学校初审通过后不能替换。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
资格初审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3.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进行复审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本科学历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供符合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⑤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信息登记表照片一致);
⑦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⑧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