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内容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内容主要根据岗位特点确定:辅导员岗笔试主要内容为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知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和理论和综合写作;教辅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公布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山东女子学院网站()和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答辩、专业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基本技能、实践操作能力和综合素养。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通过山东女子学院网站()和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另择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女子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2399号 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01室),邮编:250300。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辅导员岗专用咨询电话:贾老师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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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原标题:山东女子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10/d41f2ab2-d55f-4d45-ba75-800d72b9b1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