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幼教事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满足公办幼儿园保教发展需求,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和《关于设立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公办幼儿园的批复》(德编﹝2020﹞20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面向德州市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园园长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办幼儿园园长,人员性质为备案制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取得省级及以上个人荣誉证书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有较先进的幼儿园管理理念和成熟的办园经验,并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以及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
2.具有5年及以上县(区)级幼儿园(6个班规模以上)园长、副园长或中层管理工作经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7日9:00-10月19日16:00
(2)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7日11:00-10月2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7日11:00-10月19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园长及教师招聘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
(5)工作经历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6)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7)承诺书(附件2);
(8)证明:报考人员为公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报考证明(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附件3)。
审查时间及地点:网站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网上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