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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30人公告

2020-09-18 17:21:36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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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3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20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020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所指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7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纹身),能胜任技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它条件。

4.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9月27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0年9月27日以前取得)。

5.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6.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 09:00—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27日11:00—3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与岗位表中招聘专业须对应。岗位表中所列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果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要求一致就允许报考。如果毕业证上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有与“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专业就允许报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禁止应聘人员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9月27日11:00—30日12︰00

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报名入口,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9月27日11:00—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BC17岗位收取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其他岗位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2020年10月21日9:00—10月24日9:00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报名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0年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减少的计划增加到同学科的其他招聘计划中。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

BC17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一)BC17岗位

1.面试。BC17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请准备现金零钱。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交材料要求同其他岗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笔试,笔试随其他岗位一同进行,时间、地点、科目等要求同其他岗位。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1:1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员,若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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