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应聘岗位一、岗位二、岗位四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聘岗位三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7月31日下午14:00-16:00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工作在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下,由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据附件1岗位汇总表中规定的面试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现行教材,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教材分析能力、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师基本素质、普通话水平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通过报名网站缴纳。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对同一录取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在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确认;对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确认。选岗结果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八、其他
本次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理解《简章》及附件相应规定,做到诚信报考。
疫情时期,考生应特别注意阅读附件3《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相关要求,做好电子健康通行码的申领使用,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国外旅居史等相关情况的人员,应于7月20日前向开发区疾控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凡无法提供通行码及相关检测证明的,将不得进入考场。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国家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点击下载:
1、2020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0日
原标题:2020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ckfq.gov.cn/ywdt/tzgg/202007/t20200720_3170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