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设临沂、济南两个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人,专任教师85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20人。学校设医学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医学检验系、药学系、健康与康复系、医学影像系等10个教学系部,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康复医学、护理学、助产、涉外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22个专业。
学校秉承“质量立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宗旨,遵循医学教育和卫生人才成长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为动力,以特色促发展,以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建设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契机,努力开创医学教育与卫生人才培养的新局面,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适宜卫生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6人(中级岗位7人,初级岗位45人,管理岗位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8日以后出生);
5、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根据鲁人社字〔2020〕44号文件的精神,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应聘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提供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药师资格证的,可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应聘,后续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并向学校提供,未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的应聘人员,学校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基本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基本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正常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2、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沂校区()和济南校区)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网址http://39.104.22.138/qlzp/)进行报名。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或学校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
2、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临沂)、(济南),邮件发送名称格式为“申报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报名材料扫描顺序见“招聘系统”说明。逾期未发送材料或未按要求发送材料的将不予审核,报名材料审核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3、通过报名材料审核人员请随时关注“招聘系统”通知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