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兴县公办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3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博兴县教体系统计划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60名,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第4款)。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博兴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7:30
应聘人员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中“专题专栏”下“人社信息专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2:00
县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中“专题专栏”下“人社信息专栏”(),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中“专题专栏”下“人社信息专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7月31日9:00-8月5日9:30登陆“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中“专题专栏”下“人社信息专栏”()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2020年博兴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报名表》、《应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时使用)。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7月15日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第11款)。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