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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临沂兰陵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简章(620人)

2020-07-01 19:30:40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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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其他县区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同时进行。 笔试时间:2020 年 8 月 1 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普通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 40%和 60%,教育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详见附件笔试科目)。

职业教育类专业教学岗位、特殊教育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 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

职业教育类专业技能大赛辅导岗位不再进行笔试,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职业教育类专业技能大赛辅导岗位考核)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考核)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 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 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

()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各占 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 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 1:1 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

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考核)、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 70 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 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含试用期)的, 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按期取得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考前 14

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并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 3),考试入场时进行审查并上交监考老师,无此表或填写不完整的,不得进入考场。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 495 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

令第 18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 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 24

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公开招聘临沂市理工学校和公办幼儿园人员实行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 年 7 月 1 日

原标题:2020年兰陵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anling.gov.cn/info/1196/434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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