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教育类初级岗位、中级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知识,笔试内容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省水利厅网站()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及时在省水利厅网站()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公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采用答辩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答辩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对专业建设的规划、目标等;试讲主要考察面试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主干课程,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主要通过调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在考察过程中档案审核存在问题并且调查不清的视为档案审核不合格,不予聘任。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水利厅网站()和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组织人事处1203室
邮编:27682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2020年7月1日
原标题: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07/e7e0ac7b-1b43-43a1-9b57-0c336285d57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