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历史前身是创办于1948年的华东大学教育学院。1949年,学校由山东益都(青州市)迁址至山东济南,1960年,更名为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改制为齐鲁师范学院,就此开启了学校快速发展的新征程。
学校设历下和章丘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4.9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30.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16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30余万册,有16个教学单位。现有专任教师702人,兼职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20余人,有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专家16人,另有多人获得山东省“四有”教师和山东省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级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培育)团队、优势学科人才团队、教学团队、干事创业好团队、教学名师工作室等7个。在校生15320人。
学校依托教师教育传统优势,确立起“地方性、师范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形成了“教师教育职前培养、职后培训一体化”“文化育人”“服务地方”等办学特色。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9年,作为全省首批示范打样学校,通过了小学教育师范专业认证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事业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年龄要求: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3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在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齐鲁师范学院网站(http://)和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齐鲁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http://39.104.22.138/报名应聘。应聘人员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招聘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关注“招聘系统”,以免错过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等事项的,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2)报名材料审核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的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所有材料扫描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 ,邮件发送名称格式为“申报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逾期未发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按要求发送的材料不予审核,报名材料审核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报名材料(原件)包括:
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现聘专业技术岗位聘文、身份证;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③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该研究方向证明或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或公开发表的该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齐鲁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齐鲁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表格也可从“招聘系统”中直接打印;
⑦辅导员岗位的应聘者还须提供中共党员和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的有效书面证明。
⑧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减免手续的证明材料(附件4)。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笔试当天进行缴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可携带减免手续证明材料(附件4)的原件直接参加笔试。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