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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简章(100人)

2020-05-26 12:59:54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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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00人(详见《2020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8日以后出生);(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在上岗后一年内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0年6月8日9:00—6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2020年6月8日14:00—6月11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0年6月8日14:00—6月12日16:00。

2.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初审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6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6月1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单位。

网上审核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4.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

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6.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报考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0年6月12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cyjtj_2 ,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①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③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7.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0年6月8日下午16:00,6月9日—10日每天上午11:00、下午16:00分别公布两次。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如下材料:

1.《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等。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等。其中,属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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