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缴费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拟享受减免本次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到薛城区教体局207室(薛城区泰山路86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证明材料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4、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公布。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薛城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公布。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薛城区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另择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凭此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聘用的2020届、及2018、2019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纪律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
2、
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5月12日
原标题:2020年薛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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