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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鲁东大学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2人)

2020-05-11 17:58:36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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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鲁东大学坐落于山海之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核心区之一——烟台,是胶东半岛办学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学校创建于1930年,历经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胶东公学、莱阳师范学校、莱阳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学院等历史阶段,经过九十载砥砺耕耘,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文理工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综合性大学。2007年,学校以“优秀”等次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获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2019年,在省属公办本科高校绩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鲁东大学现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招生资格及相应学位授予权。学校现设22个学院、74个研究院(所)、87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农、历史、经济、管理、教育、艺术等10个学科门类。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合计3万余人。校园占地3450亩,图书馆藏书250.4万册,固定资产总值19.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亿元。现拥有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高层次教学科研创新平台三十余个,为人才发挥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鲁东大学现拥有专任教师1607人,正高级229人,副高级551人,其中912人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发达国家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五十余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部级人才六十余人,中国近现代史、功能材料设计合成、滨海湿地生态等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十余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鲁东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6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届毕业生需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教师、教辅、管理、文秘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1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鲁东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8:00-5月20日18: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应聘教师、教辅、管理、文秘岗位人员填写《鲁东大学公开招聘硕士报名表》(附件2)、《鲁东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证明材料》(附件5),发送至相应岗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硕士专业名称+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教师1+体育教育训练学+硕士+XX大学+王某)。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填写《鲁东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附件3)、《鲁东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汇总表》(附件4)、《鲁东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证明材料》(附件5),发送至相应岗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硕士专业名称+毕业学校+姓名”(如:辅导员1+无机化学+XX大学+王某)。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鲁东大学人事处网站后续公告。

1.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教师、教辅、管理、文秘岗位为1:3,辅导员岗位为1:4)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师、教辅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或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辅导员、管理、文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管理、文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面试成绩占60%和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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