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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简章(38人)

2020-04-21 17:41:3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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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30个招聘岗位,共计38个招聘计划,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4月21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报名期间每日定期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岗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4月21日(含)之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和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5月6日12:00-5月9日11:00;

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②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

2.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中查询。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5月8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网上审核。烟台市教育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5月9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9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2)参加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5)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6)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和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不在择业期(毕业之日起3年)内的仅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即可。

(7)已就业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8)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要要求的)。

(9)普通话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10)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11)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及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13)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及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教育局研究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如发生现场资格初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其他材料因疫情影响不能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且不影响考试的,可签订承诺书后先参加考试,在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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