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德城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德州市德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管理岗位,除满足岗位所需条件外,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德州市生源、德州市户籍或在德州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应聘的,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为德城区户籍或自德城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具有5年以上我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2月20日为截至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2月20日之前取得。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0日9:00—2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20日11:00—2月2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2月20日11:00—2月23日16: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公布的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2月20日11:00—2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3月17日9:00—3月22日9:30(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及时公告并予以调整)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本次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 上午9:00—11:30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面试,直接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后因无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