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18日以后出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1974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17号)精神,部分招聘岗位限微山县户籍(须在2020年2月21日前正式落户)人员(生源)应聘,具体信息见《岗位汇总表》。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须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2月21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微山县生源或在微山县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具有微山县户籍(生源)、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0年2月21日前核发)的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从济宁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要求,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现任职且连续任职满2届、表现优秀的微山县辖区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核,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0年2月21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8日9:00-2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月22日16:00
报名网站: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2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考生,需要在报名时间内(2020年2月18日9:00-2月21日16:00)提交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核的推荐函,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查的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月22日16:00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审核部门要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相关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月2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0年3月17日9:00—3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2月23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我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对应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残疾人定向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6)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7)地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通行证》;(8)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9)残疾人还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10)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