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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教师招聘法律法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异同

2020-11-02 17:46:3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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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是我们需要具备的基础性知识,但其晦涩难懂,大家难以理解。所以今天我们一起来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共同之处、区别和联系三个方面来进行理解和学习。

1.共同之处

(1)原因: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如处罚、许可、强制等。

(2)申请人:行政相对人或相关人。

(3)被申请人:行政主体,教育领域一定注意包括被授权的学校。

2.区别

(1)处理机关:行政复议是由行政主体的主管部门处理;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处理。

(2)救济渠道: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渠道;行政诉讼属于诉讼渠道或司法渠道。

(3)效力:行政复议不具有最终效力;行政诉讼具有最终效力。

(4)申诉形式:行政复议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行政诉讼提出的形式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而不能以口头的形式。

(5)处理程序:

行政复议申请人在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的第一步是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步是受理。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第三步是审理。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依法组织合议庭开庭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法律另有规定的外,都应公开审理。第四步是判决。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判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自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的,自一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

3.联系

一般而言,可行政复议即可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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