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滨办”使用说明
第一步:通过验证码登录“来滨办”
通过输入本人手机号和验证码即可登录。
第二步:实名认证
在“个人中心”页面点击“立即认证”按钮进入申请人脸部识别操作,并填写认证信息。
第三步:选择申请事项
完成实名认证后在“业务办理”页面点击“切换区县”按钮,选择相应的区县,选择相关事项。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滨州市”。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对应的区县。
第四步:办理事项
进入预办理页面,点击“立即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在办理页面点击“办理”按钮,将对应的相关材料一一上传。
第五步:文件上传
点击“上传文件”按钮,选择上传方式,材料上传完成后,请点击“签章提交”按钮。
注意:材料上传包括两种方式:
(1)拍照上传:拍摄上传时一定要确保材料的四个边角拍摄在内;
(2)扫描件上传:如果您上传的是高清扫描件或手机、电脑截图,请点击“扫描件上传”。
上传完成后,请预览所上传的材料,若材料上传不规范,请点击“第六步:提交审核
提交所需材料,并填写邮寄地址完成后,请点击“提交审核”按钮。
若材料需要补正,将会收到相关短信,同时,可在“来滨办”的“消息中心”页面看到相关消息通知。请根据相关信息再次准备材料。
第七步: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后,将会收到短信提示,也可在“个人中心”页面点击“已通过”按钮查看。请您根据短信或“消息中心”中的提示,请按要求邮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