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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日照市线上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

2021-06-15 15:10:55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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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6月29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往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日照站点“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专区(http://rzzwfw.sd.gov.cn/rz/pub/teacher/teacher#)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详见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本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为认定机构(其中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申请人选择东港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日照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

2021年6月15日8:00—6月29日17:00

2.体检医院和要求(见附件1)。市内申请人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市外申请人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查体表(体检项目须与公告体检表一致)。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中有效。

(三)材料上传

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15日——7月9日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日照站点”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专区(http://rzzwfw.sd.gov.cn/rz/pub/teacher/teacher)根据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选择对应的市、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点击“材料上传”按钮进行材料上传。(详见附件3:日照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手册)

1、申请材料:

(1)《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

(2)《个人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相片同底版)。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5)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7)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并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获取方式为邮寄(免费且仅限EMS)或自取。

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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