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需持本人身份证、《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空白表格(见附件1,提前将检查表中姓名、性别、申报学段及学科、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填写完整),粘贴本人与网报相同的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自行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受疫情影响,请参加体检人员提前做好体检预约,前一天避免喝酒、熬夜、过度劳累,需空腹体检,即在体检的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得进水进食。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在照片和结论处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向体检医院出具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妊娠证明贴在体检表背面。接到医院体检复查通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二次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待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填写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体检医院名单如下:
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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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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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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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医院
(芝罘区青年路51号芝罘医院东头健康管理科) |
3月24日-4月10日上午7:30-10:30(周天及法定节假日不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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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296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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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业达医院
(开发区黄河路23-1号,门诊楼6楼650房间) |
3月29日-4月14日上午7:30-9:20(周末法定节假日不体检)备注:需关注烟台业达医院公众号预约教师资格证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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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610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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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81号妇产科住院楼二楼体检中心) |
3月23日开始,
上午8:00-10:30 |
0535-671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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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健康体检部) |
3月25日-4月6日
上午7:30-10:00 (周六、周日不上班) |
0535-4770469 0535-477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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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中医院
(海阳市新元广场北中医院5楼) |
3月23日开始,
周一至周六 上午7:30-10:30 |
0535-310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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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妇幼保健院
(莱阳市旌旗西路378号中心汽车站乘6路公交电业局站点下车西行200米路南) |
3月31日-4月6日
上午7:30-10:00 (节假日不休息) |
0535-718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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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人民医院
(栖霞市民生路259院门诊科) |
4月6日-4月10日
上午7:00-10:00 |
0535-337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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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中医医院
(蓬莱区南环路132号,健康体检中心) |
4月1日-4月9日(清明节、周日不上班),上午7: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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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572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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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县人民医院
(长岛县乐园大街37号) |
3月25日-4月6日,上午(周六、周日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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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309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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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医院
(环城北路1366号龙口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一楼东头健康查体科) |
4月8日-10日,4月12日-4月15日,7:30-9:30之间,实行电话预约(周末不预约),未预约者当天不能查。预约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1:00,下午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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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877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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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中医医院
(招远市东城新区温泉路与泉山东路交汇处二楼健康体检科) |
4月6日--4月16日
上午7:00--9:00(周六周日除外) |
0535-8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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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妇幼保健院
(莱州市文化东街288号,保健院2号楼4楼查体中心) |
3月29日-4月12日 (周六周日不体检),每天上午7: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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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28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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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确认网上预约
4月1日至4月30日(工作日)8:30-17:00登陆http://ytzwfw.sd.gov.cn:8185/进行现场确认预约,统一用A4纸打印预约号单,申请人必须持预约单在规定时间内至认定机构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报及网上预约后,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提交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书(见附件2)、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代为办理。
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科、学段)。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8.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请查阅各认定机构网站(官方微信、QQ群)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本批次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证书统一采取免费邮寄方式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提交材料和线上预约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3月23日
原标题:2021年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iyang.gov.cn/art/2021/3/24/art_43630_2930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