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线上审核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需在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包括户口簿首页(显示户别、户主姓名、户号、住址信息页)、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或办理居住证时派出所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拍摄空白纸)。
(4)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线上认定申请人审核通过后需邮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学段)。
邮寄地址:无棣县政务服务中心(新车站东1000米)二楼一窗受理窗口
2. 现场确认
现场认定时间:4月13日至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到无棣县政务服务中心(新车站东1000米)一楼窗口提交教师资格材料进行审查。(温馨提示:请先持身份证取号(导引台处),取号程序为普通取号—教师资格认定,按照取号顺序依次排队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无法本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可委托他人持全部申请材料、委托证明(见附件4)、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办理。
申请人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
(5)《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将采取两种方式发放。一是邮寄,4月30日前通过EMS免费邮寄(请申请人将证书的收件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填写清楚);二是现场领取,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无棣县政务服务中心(新车站东1000米)二楼一窗受理出证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邮寄或领取的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交申请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按规定流程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见附件4)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未通过在线验证的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根据国家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无棣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3月23日
原标题:无棣县2021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di.gov.cn/art/2021/3/23/art_118240_10285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