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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3-23 08:47:52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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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体检报告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市教委、市卫计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号)执行。

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现场确认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根据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报告仅限当前批次认定有效。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1届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时到现场确认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信息更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专用密封袋,由申请人在15日内送交个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存档。

五、认定时间

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见附件1。

六、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申请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我市各项防控举措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受理现场要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消毒工作。现场确认机构应结合国家及我市疫情防控及时发布现场确认环节疫情防控要求。

七、其他

(一)以上安排未尽事宜详见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向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章彤(师范教育处),60393048;杨焱(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62658186、86380492。

附件:1.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表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原标题: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jszg.edu.cn/portal/qualification_cert/dynamics?id=2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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