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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滨州惠民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23人)

2021-12-25 10:00:48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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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3名(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须在2021年12月30日及以前取得;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6.所有应聘人员在2021年12月30日及以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④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⑤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⑥惠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0日9:00—2022年1月5日17︰30

查询时间:2021年12月30日11:00—2022年1月6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022年1月6日12:00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30日11:00—2022年1月6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30日11:00—2022年1月6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www.huimin.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相关笔试、面试等公告,按照公告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2年1月6日16:00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南楼四楼405室(惠民县城鼓楼街3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岗位减少的计划依次增加到同层次中报名人数和招考人数比例最高的学段学科。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根据疫情情况,以主管部门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

4.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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