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管理人才3名,其中初中管理人才1名,小学管理人才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国教育系统范围内中小学校长、副校长。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0年12月9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六)初中管理人才岗位须现任公办中学校长职务满1年(含)以上,或现任公办中学副校长职务满3年(含)以上。小学管理人才岗位须现任公办小学校长职务满1年(含)以上,或现任公办小学副校长职务满3年(含)以上。
(七)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曾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同意。
二、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须完整、如实填写《2021年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管理人才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2021年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管理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并连同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gxqgwxcb@yt.shandong.cn,邮件名称格式为“烟台高新区管理人才招聘+姓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网上预报名期间,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并通过报名邮箱反馈审核结果。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须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次考试考核资格。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高新区教育分局将适时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发布。
(二)提交材料: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2021年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管理人才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从高中开始所有阶段的学历证书,取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提交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相关荣誉证书及任职材料。
6.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照片反面写姓名及报考岗位)。
7.单位按要求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8.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两天上午10点前提交。单位按要求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须在面试后2个月内提供。
(三)有关要求: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未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试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用述职、答辩等方式进行。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聘用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薪酬待遇执行烟台高新区公办学校薪酬标准。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本次引进管理人才实行常年招聘,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次组织考试、考察和体检。对已完成招聘任务的岗位,及时在烟台高新区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0535-6922113
招聘报名、通知、公告公示网站:烟台高新区网站(http://www.ytgxq.gov.cn/)
附件1:2021年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管理人才岗位需求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2021年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管理人才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2021年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管理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点击下载)
附件5: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附件6: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点击下载)
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12月9日
原标题:2021年烟台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管理人才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tgxq.gov.cn/art/2021/12/9/art_21341_2917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