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学科
物理学相关专业、光学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等。
二、引进人才待遇
1.基本待遇
第一层次杰出人才:待遇面议。
第二层次:年薪 90~140 万元;安家费 100 万元、购房补贴 150~200 万元;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 300~500 万元、理科 100~200 万元、人文社科 20~40 万元。
第三层次拔尖人才:年薪 50~80 万元;安家费 50 万元、购房补贴 100~150 万元;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 100~150万元、理科 50~100万元、人文社科 15~30万元。
第四层次骨干人才:按职称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以下待遇:
A 类:安家费 50 万元、购房补贴 50~70 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 20~40 万元、人文社科 10~20 万元。
B 类:安家费 50 万元、购房补贴 30~50 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 15~30 万元、人文社科 10 万元。
C 类:安家费 50 万元、购房补贴 10~20 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 10~20 万元、人文社科 5 万元。
以团队方式引进的,除享受省市引进人才政策,学校给予一定团队津贴支持,团队成员按学校引进人才相应层次兑现待遇。
第五层次青年博士:享受国家和山东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以下待遇:
A 类:安家费 40 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 10 万元、人文社科 5 万元。
B 类:安家费 30 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 7 万元、人文社科 5 万元。
C 类:安家费 20 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 5 万元、人文社科 3 万元。
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经认定,三年内享受生活补贴 2000元/月。第五层次人才,经认定,三年内享受生活补贴 3000 元/月;期间获得国家级代表性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的,学校给予一次性补贴 3.6 万元。
第四、第五层次人才符合并入选学校校内人才工程的,按相应层次享受待遇。
学校高水平学科和专业急需紧缺人才,经学校研究同意,其人才待遇可适当提高。
以上各层次人才待遇均含淄博市人才待遇,淄博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其他待遇
(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符合人才引进基本条件,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其专业技术职务根据代表性成果可聘为二级至四级教授,并授予特聘教授称号;第四层次人才,其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原有职称或业绩、能力和水平情况,可聘为教授或副教授。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担任终身制助理教授、学术水平高,可直聘为教授。其他符合直聘条件者,可直聘为教授或副教授。对于特殊人才,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聘为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2)配偶及子女安置。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配偶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的且在张店行政区域外工作,经学校同意后可随调安置;其他情况,学校协助妥善安置。第五层次青年人才,配偶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的,学校通过校城融合政策,协助在淄博市安置;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推荐参加学校非事业编人员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安置。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3)团队建设。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学校和学院在培养研究生、引进人才、团队津贴、科研助理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3.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才待遇
实行年薪制,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三、引进人才层次与类别
1.第一层次杰出人才
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杰出人才。
2.第二层次
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的国家级;海外高水平大学知名教授。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3.第三层次拔尖人才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带领或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领域内先进水平能力的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及省部级拔尖人才等;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的拔尖人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4.第四层次骨干人才
其中副教授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且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A 类: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取得其他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或成果转化及应用突出;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 3 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具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B 类: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并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取得其他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或成果转化及应用突出;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或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青年学者。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
C 类: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
5.第五层次青年博士
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的博士、博士后;业绩特别突出且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38周岁。
A 类:创新发展潜力大,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具有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的能力;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紧缺,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相当水平人才。
B 类: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一般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或有重要社会服务经历,具有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能力。或相当水平人才。
C 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业绩成果,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或相当水平人才。
四、联系方式
1.高层次人才联系方式
电话:0533-2780590 付院长
E-mail:wgxyrcms@163.com
2.博士求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2780590 付院长 0533-2780702 满老师
E-mail:wgxyrcms@163.com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网页:wlgd.sdut.edu.cn
校人才办公室网页:rcb.sdut.edu.cn
学校及学院简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以理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逐步形成以理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26个学院,20个校级研究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4000余人,研究生3700多人。学校现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首批文明校园。
山东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现有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和微电子科学与工程3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720余人。学院设有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点。学院现有教职工80人,其中专任教师5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1人。拥有省部级人才3人,山东省“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建设团队1个。专职教师中有国外访学/留学经历的15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6人。学院拥有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实验室“物理与光电信息技术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00余万元,面积4500余平米,能较好的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学院教师目前主要在表面低维物理、新型铁基高温超导体、计算物理,表面等离激元、纳米功能材料、薄膜物理与光电功能材料、光学精密系统设计、信息光子学、光纤激光技术等领域开展研究工作。近五年,学院教师承担国家及省部级项目40余项,可支配科研经费2000余万元。发表SCI、EI收录论文200余篇,出版教材和专著5部,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
原标题: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山东理工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文章来源:https://wlgd.sdut.edu.cn/rcyj/l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