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
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岗位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免笔试直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岗位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应聘笔试类别为“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的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直接参加面试,其中,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招聘单位可视情增加初试环节。
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5人至15(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15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按照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分工,分别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或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招聘单位网站)。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照面试分工,分别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二)教育类G岗位
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超过30(含)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当报名人数过多时采取笔试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从60(含)分以上人员中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人员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进入笔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参照市直教育系统教育类岗位做法,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排序,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与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聘单位网站通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中职院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0535-6699121,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0535-7297510,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0535-6802468,烟台市烟台山医院0535-6863979,烟台市中医医院0535-6597032,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0535-7232107,烟台市北海医院0535-8549578,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0535-7288725,烟台市奇山医院0535-6212890,烟台市口腔医院0535-6234101,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0535-6691972。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技术支持电话:0535-6246561。
监督电话:0535-6247779。
报名网站:烟台市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yantai.gov.cn/)。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yantai.gov.cn/,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分院网站https://www.ytyhdyy.com/,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lywx.net.cn/,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https://www.ythuxiao.com/ ,烟台市烟台山医院网站http://www.ytsyy.com/frontend/web/,烟台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ytzyy.cn/,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lyzxyy.com.cn/,烟台市北海医院网站http://www.ytbhyy.com/,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网站http://www.ytsjsws.cn/,烟台市奇山医院网站http://www.ytcrb.com/,烟台市口腔医院网站http://www.ytkq.com/ ,烟台市市直机关医院http://www.ytszjgy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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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教育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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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原标题:2021年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事业单位卫生类、教育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jw.yantai.gov.cn/art/2021/6/16/art_5658_2897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