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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和适应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1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在2021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详见《2021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1,以下简称《应聘须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6月10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6月10日-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地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中学(威海经区齐鲁商城西侧南门)。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回避情形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介绍有关情况,经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1年6月11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2021年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实,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资格审查
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贴好照片)、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2021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④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⑤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2)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和本人签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说明;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中小学教师应聘的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5)、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包括个人社保缴费明细)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2021年6月10日。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初试)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核减或取消的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计划,经市教育局同意,可追加调剂到其他岗位计划。取消、核减、调剂的招聘计划将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面试
时间:2021年6月20日。
面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通知详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5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初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请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50人。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方式的,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不超过8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学科专业知识等方面;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教师岗位还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试讲使用威海市普通中小学现行教材,由威海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统一提供。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