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1威海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简章(273人)

2021-05-24 17:51:3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点击阅读:

2021威海教师招聘公告|职位表汇总「市直及各县区」

 

根据荣成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教练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教练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初级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其中,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6月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6月2日以后出生;

6.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要求: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2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6月2日为截止日期。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荣成籍考生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教练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其中,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辖属各幼儿园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9:00—6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日11:00—6月6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日11:00—6月7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cheng.gov.cn)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1年6月5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6月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1年6月5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6月16日9:00—6月2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练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rcjyzgk@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7564054进行确认(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紧缺专业岗位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取消或核减的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经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追加调剂到其他岗位计划,有关调剂情况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书(2021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2.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和本人签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说明;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对按时出具有困难的,经荣成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⑥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材料以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2021年6月2日前。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