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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9:00-6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日11:00-6月4日16:00
报名、查询网址:http://jyj.weihai.gov.cn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市教育局和报名网站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各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1年6月3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2.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6月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4.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1年6月3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关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2021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好照片)、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2021应届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④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和本人签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说明;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初级岗位现场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请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