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应持所需证件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绿码、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笔试通知单》。
3.笔试
笔试不分学段,不分专业,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范围,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50 % : 50%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按规定需复检人员,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拟招聘人员在市南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一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招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中“建立报名容缺机制,对因疫情影响导致资格资质证书暂时无法取得的,考生可以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参加考试,后续在容缺期限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规定,应聘人员报名时缺少资格资质证书的,可以书面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参加考试;在2021年7月31日容缺期限内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报考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期间,相关招聘信息均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开公布。招聘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的,以实际调整为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了解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等。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sd.xls
附件2: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sd.doc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17日
原标题: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校园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dsn.gov.cn/n16/n1175/n9964611/n9964757/n9964758/n9964764/210517181506123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