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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淄博市市属幼儿园拟公开招聘教师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幼儿园教师岗位。详见《2021年淄博市市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组织形式
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招聘报名、笔试由市教育局协调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三、招聘范围及有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详见《2021年淄博市市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6月19日以前取得。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报名首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不能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有关说明
1.《2021年淄博市市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该专业毕业生应聘。
2.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3.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1998年)、《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4.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与聘用。各环节的有关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五、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60.210.113.57:16006/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09:00-5月21日16:00。
审核时间:2021年5月19日09:00-5月22日10:3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9日09:00-5月22日16:00。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7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按照XXXX年研究生(或本科、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XXXX与招聘专业XXXX符合对应关系”,便于工作人员审核。
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22日8:3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除外)应于2021年5月22日16:00前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情况说明;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情况说明;为派遣期内毕业生的,也可提交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为残疾人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
将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与身份证(正面)放在一起,并拍摄成一张电子照片,命名为“申请免费认定+姓名+身份证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bjyjrsk@zb.shandong.cn,邮件名称须与照片名称相同。发送邮件时间须在报名截止前(5月21日16:00前)。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拨打0533-3181532确认邮件收到情况。
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5月27日登陆报名网址(http://60.210.113.57:16006/)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结果在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