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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园长、校医、会计简章(155人)

2021-05-09 10:37:02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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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南教师招聘公告|职位表汇总「市直及各县区」

 

根据《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保障部2021年教师招聘服务外包项目》协议书,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展保障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按照“选拔培养师德水平高尚、教育教学能力突出、中小学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气质形象好、能适应济南高新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快速发展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全面负责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园长、会计、校医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100名,招聘中小学聘用制会计6名,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校医20名,招聘幼儿园聘用制园长3名,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26名。

学校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学历。其他须在报名前取得);

(4)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面试合格证;2019年和2020年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面试合格证;2019年和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2021年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5)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同,或者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专业一致;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中小学聘用制会计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中小学会计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责任,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毕业生需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学历);

(3)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为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学;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中小学聘用制校医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学历。其他须在报名前取得);

(4)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2019年和2020年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2019年和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2021年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5)所学专业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中医学、药学、临床药学、护理学;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幼儿园园长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需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健康证书;  

(5)需具有办园规模不低于6个教学班的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中层正职任职经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注意事项

各类岗位具体招聘要求条件见附件1。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现有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教师不在应聘范围之内。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进行。

公告时间:2021年5月9日-5月16日16:00;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5日10: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5日11:00-5月16日20:00;

报名网址:http://jctpsh.zhaopin.com。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已保存报名信息并且尚未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6日下午16:00之前继续修改或完善报名信息,16:00停止修改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本简章和《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面向“双一流院校毕业生”和“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奖毕业生”招聘见习教师简章》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性投递。

(三)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就业推荐表原件);

3.资格证书原件(报考教师的: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面试合格证原件 ;2019年和2020年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面试合格证原件 ;2019年和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2021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的: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2019年和2020年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2019年和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2021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考要求有工作年限经历的提供);

6.岗位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报考有要求获奖经历的提供);

7.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应当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合格。初审结果显示报名合格的人员参加下一招聘环节;初审结果显示报名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参加下一招聘环节;初审结果一直未显示合格或不合格的,请应聘人员尽快根据网上审核提示,于2021年5月16日下午16:00之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未及时修改完善的视为报名不合格。已经资格初审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在笔试、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单位设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准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凡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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