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1德州市临邑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233人)

2021-05-08 18:18:1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点击阅读:

2021德州教师招聘1368人公告|职位表汇总「市直及各县区」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93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相关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应聘的人员须作出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

(六)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七)有工作单位(含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德州市生源、德州市户籍或在德州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德州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非师范类本科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科或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非师范类本科学历证书,且为德州市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该政策。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5月11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报考限临邑户籍岗位的考生,其落户时间须在2021年5月11日之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 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录(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 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人员(含试用期);

8. 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 个人报名

报名网站: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报名网址:http://www.linyixian.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9:00— 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1日11:00—5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5月15日16:00前初审未通过时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更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多次登陆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逾期或初审通过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电子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要求和报名条件。因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 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1日11:00—5月16日16:00

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需要补充信息的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报名期内及时完整地补充、提交报名信息。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1日11:00—5月1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并于2021年5月27日9:00-5月2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5月16日前将《临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xjyjrsg@dz.shandong.cn邮件名称为“招聘岗位+姓名+身份证号”,办理考务费确认减免手续。并于5月16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拨打电话0534-2143002进行确认。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有效期内)。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取消的,该岗位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为避免招聘计划的浪费,核减下来的计划,将按照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向县教育和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临邑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 其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

报考人员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相关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并作出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

报考限临邑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招募通知书》和人社部门认定的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出具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