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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1年龙口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5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5月17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岗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认定公布相近专业。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0年及2020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5月16日(含)之前取得。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6年及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1.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2.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3.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7日12:00-5月20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7日12:00-5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或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进行报名。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
首次使用山东省统一认证系统的需要先注册(如有账号注册,密码找回问题联系页面技术支持),后根据页面提示登录成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以最后一次提报为准。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5月19日16:00结束报名,请相关人员提前报名。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5月20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0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1年5月17日12:00-5月21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为:面试每人70元。准考证打印及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1年5月17日12:00-5月21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5月21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lkjtjrsk@163.com)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乡镇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A。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