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2021年毕业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沛县教育局在笔试、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2021年毕业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按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沛县教育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沛县教育局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沛县教育局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沛县教育局组织现场选择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同上)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沛县教育局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沛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沛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所有招聘工作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6—89618362 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68869398
监督举报邮箱:pxjwpzdsjjz@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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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教育局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4月30日
原标题:2021年沛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sxzhrss.gov.cn/news.do?newsid=57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