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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工作人员简章(5人)

2021-04-19 18:17:49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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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答辩+技能测试的方式。答辩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技能测试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公布的比例百分制(详见计划表)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在市南区政务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3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有关笔试信息及其它信息等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

3.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4月2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5.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7.咨询电话:0532-88729262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

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19日

原标题: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dsn.gov.cn/n16/n1175/n9964611/n9964757/n9964758/n9964764/210419180843816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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