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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青年教育人才引进计划”简章150人(第一批)

2021-03-05 08:50:27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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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1.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的准考证标注为准。

2.有关要求: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招聘岗位,增加初试环节。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小学语文5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小学语文5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初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小学语文50人),最后一名并列除外;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5倍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有专业技能展示要求的岗位加试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时间根据学科另行确定,按照试讲与专业技能展示6:4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①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人员。

②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签约。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本岗位放弃签约的,在考察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签约时2021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原件。

(五)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的对象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或复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后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通过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微信群或QQ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等行为,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政工处,咨询电话:0535-6396721。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监督电话:0535-6396790,0535-2101861。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官方网站:

http://www.yeda.gov.cn/col/col33545/index.html。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

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烟台一手通”APP可以到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烟台一手通”或访问二维码下载安装。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杨老师:18363816318;鞠老师:18106385850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1年度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青年人才引进计划”(第一批)学科分布、岗位计划及条件.xlsx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

2021年3月4日

原标题: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1年度“青年教育人才引进计划”简章(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www.yeda.gov.cn/art/2021/3/4/art_34053_2907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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