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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20人(详见《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届毕业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公告公示”栏“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3月9日9:00—3月11日16:00;
网上审核:2021年3月9日14:00—3月12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1年3月9日14:00—3月13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如实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1年3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3月11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四)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打印准考证、笔试等有关环节时间暂时无法确定,笔试时间初定3月底,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城阳政务网发布时间和准考证信息。
(六)考务费减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报考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1年3月13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cyjtj_2@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①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③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七)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1年3月9日下午16:00后,3月10日—11日每天上午11:00后、下午16:00后分别公布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