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报名
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认定机构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市级认定机构认定。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山西省内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1.现场确认地点:
武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武乡县太行街20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会民生窗口)
联系电话:0355-8585722
2.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山西省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4位)。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生成,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8)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师范生申请材料
①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http://ntce.neea.edu.cn/(www.ntce.cn)上自行打印的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②2014年之前入学的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人提交在校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教育教学实践(实习)表原件、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网报前一定要认真核对自己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者方可进行网报。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武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对因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各申请人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做好认定工作。
点击下载:
武乡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15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wuxiang.gov.cn/wxxxgk/zfxxgk/zfxxgkml/gsgg/202007/t20200716_2057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