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0下半年泰安新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0-09-13 13:52:4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根据省教育厅、泰安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新泰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新泰市的中国公民,可在新泰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七)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泰安高新区、徂汶景区申请人在岱岳区教育和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体检、现场审核确认,由泰安市教育局认定。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于9月16日-2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申报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泰安高新区、徂汶景区的申请人选择岱岳区教育和体育局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符合我市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规定的条件,同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了网上申报者可进行体检;不符合条件者,体检无效。具体事项如下:

体检时间:2020年9月21日--10月9日

体检地点:新泰市中医院(青云路东首,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对过),联系电话:0538-7251357。

体检要求:

(1)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2)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下载和填写要求如下:①在本通知附件1自行下载并打印(A4纸),体检表要下载为完整的单面,不得下载为双面,不得下载为两页,②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照片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③填好姓名和“既往病史”一栏;“编号”可不填,④在体检表上方写上申请资格种类(学段和学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其他具体要求见附件2。

注: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