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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莱山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先笔试后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及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2020-08-24 15:28:36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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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莱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现将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及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及笔试成绩合格线

2020年莱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先笔试后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点击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招聘10人以下的按1:5的比例确定,招聘10(含)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详见附件)。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照《简章》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2020年8月24日全天。

上午8:30-11:30 数学教师A、数学教师B、英语教师A、英语教师B岗位;

下午14:00-17:30 语文教师A、语文教师B、物理教师岗位。

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考生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招聘主管机关联系。

(三)面试费用

根据《简章》要求,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各考生携带现金,自备零钱。

三、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烟台市莱山区实验小学(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91号,市内乘5、33、53、55、86、566、567路公交车到凤凰小区站点向西800米路北即是,乘50、58路公交车到初家街道办事处站点向东走100米路北即是)。

四、现场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处”按要求将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第二步: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缴费处”缴纳现金,并领取收据。

第三步:复核、领取面试通知书。缴费完成的考生持资格审查材料及缴费收据到“面试通知书发放处”复核,通过复核的考生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

1.8月17日9:00后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原件(作为上交材料封面)、《承诺书》原件各1份,均需亲笔签名,《笔试准考证》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020年毕业且未取得认证的需提供能够在2020年9月底前取得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还须提供:

①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原件1份;

②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3);

③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

①未派遣的毕业生提供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1份、未就业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4);

②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附件2)。

无业人员还须提供:

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原件1份(附件3)。

7.在职人员或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附件2)。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必须与报名使用照片同底版)。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资格审查。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之间应尽量保持1.5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审查结束后立即离场。

5.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应至少于考前28天抵达考点所在城市;来鲁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21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至少于考前21天前抵达考点所在城市。以上人员应至少于抵达前3天向莱山区疫情处置指挥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确认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须自考前14天至考试当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记录(附件4《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面试当天备查。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及考试。凡违反我区及上级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其他

1.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陪同人员不允许进入校园。

2.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除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可在入职一年内取得外,其它材料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莱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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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23日

原标题:2020年莱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先笔试后面试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及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gxqrc.com/notice/102143_for_detai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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