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临清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26日—8月27日上午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山东省临清工业学校(地址:文化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南50米),联系电话:。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送达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审查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0年临清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20年临清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复印件),201—209岗位不需提供笔试准考证;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本科学历报考,有专科学习经历的需一并提供);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验证码在有效期内);
6、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在学位网上打印,网址);
7、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2020应届生及2018、2019择业期内未就业身份报考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8、报到证(2020应届生及2018、2019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9、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报考限临清户籍的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索引页、户主页与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4日;
10、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1、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以上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后,在左上角订好。
四、其他事项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于8月25日下午15:0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2020年临清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0年临清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登录临清政务网网站()下载打印。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5、面试有关事项等通知将在临清政务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24日
原标题:2020年临清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inqing.gov.cn/ztzl/lq2020zp/202008/t20200824_3369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