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文件规定和《2020年菏泽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要求,现将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空缺数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递补资格审查范围。凡进入递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必须本人参加资格审查,请务必保持报名应聘时的电话畅通,以备招聘单位联系。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2020菏泽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名单》。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资格审查地点:菏泽市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207室(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中学院内,广州路与丹阳东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
五、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0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0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以上表格可以登录下方网址进行补打印。
4、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
(1)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2020年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0年7月18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应聘人员,需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7、报到证: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
2020年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未发放的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8、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应聘报名,还需提供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等有关材料。
9、以上1、4、5、6、7、8材料需要交原件和一份彩色复印件,复印件与2、3原件顺序装订。另须提交2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2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学校+学科+姓名+手机号)。
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在2020年8月21日17:30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通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不再进行二次递补。
附件:
2020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0日
原标题:2020年菏泽市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递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zkfq.gov.cn/art/2020/8/20/art_68066_9658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