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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教师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事项公告

2020-08-20 09:55:52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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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简章》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通岗位笔试合格线

先笔试后面试岗位笔试合格线为30分

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一)高层次岗位。高层次物理和地理岗位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高层次生物和化学岗位初试通过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二)普通岗位。先笔试后面试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成绩合格线,且不低于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分数线(详见附件1)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对因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本岗位由高分到低分递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3日-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招远市第十六中学

四、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0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亲笔签名的《2020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5.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6.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网上认证材料(申领办法见附件4)。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证明(具体样式见附件6)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7.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限期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承诺书》(见附件5)。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毕业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

9.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含2018届、2019届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和无业人员须出具手写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2)。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具体样式见附件3)或解约函。2018年、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见附件3)。

10. 2018届及2019届已落实工作单位或2018届以前的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具体样式见附件3)。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

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材料。

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2)。

11.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等。

上述材料均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请将复印件按材料清单(详见附件8)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五、资格审查步骤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缴费许可单到“收费处”办理缴费手续(自备70元现金,不受理电子支付),缴费后持缴费证明到原审查窗口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按时参加面试。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参加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资格审查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资格审查。

2.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 478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规定,经招远市考试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考试,考生须提前告知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话),报考党校教师岗位告知招远市委党校(联系电话)。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资格审查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不满28天者。

3.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审查现场和考场。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摘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

5.所有考生自资格审查前 14 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记录在《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并在资格审查当天测温入场时提交填写完整并签名的《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不能提供者不得进入)。

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说明

1.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9日

原标题:2020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aoyuan.gov.cn/art/2020/8/20/art_16927_2807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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